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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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4:50
我国民间金融的无序发展阻碍了民营金融的正规化进程,为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机制至关重要。首要任务是设立民营金融组织的进出机制和严格的监管制度,例如,对于存款机构,无论是民间借贷、私人钱庄还是民营银行,都需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有人担忧这会带来道德风险,但只要制度设计科学,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存款保险制度旨在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并非确保所有金融机构都能获得补偿,如遇到经营危机,保险机构有权采取措施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
同时,推进利率市场化和贷款担保制度改革也至关重要。虽然利率市场化尚未全面实现,但在农村地区已有所试点。*应鼓励民间担保公司的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避免*直接干预市场。目前,担保公司对于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还远远不够,因此,需要更多的制度支持和鼓励。
在破产清算制度方面,我国需要建立统一且完善的破产程序,确保所有企业,包括法人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在面临资不抵债时,能公平进行清算,防止债务逃避。此外,建立完善的征信制度,收集和公开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交易的公正性。
最后,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不容忽视。严格的准入标准和历史经营记录审查,能确保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降低风险。同样重要的是,对银行业经营者实行惩戒制度,强化其责任意识,防范道德风险,是民营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
国外多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这一定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际接轨。按照这个定义,在西方国家金融系统中居主体地位的是民间金融,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