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违法所得把财产转到女方父母会没收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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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7 23:50
不一定。
有违法所得并不是全部财产都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还有部分所得甚至大部分所得是合法的,比如工资所得,合法的炒股收益,合法的房租所得,等等。
因此,转移到别人名下的而不被没收,首先必须有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合法所得,而且这个证明还必须是强力证据,能够明显的与其他所得区分开来。
比如违法所得主要是在某个时间点(如担任某个职位)以后取得的,那么在这个时间点以前的所得应该被认定为合法所得的财产,这个财产的转移是应该受到保护。
这种转移名义上是受保护的,但实际上未必能够保留住。在司法实践中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常常伴随有罚款的处罚,这种经济处罚是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挂钩的,如果当事人不能完成经济处罚,那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就会较重,反之则具备从轻处罚的条件。
所以,即使是合法财产的合法转移,也是有可能被收回,只不过这不是没收而已。
财富不是荣耀,是一种负债,获得的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负债就越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7 23:51
1:如果夫妻被*查处违法所得的财产时,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提供,由*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7 23:51
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