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债发展历史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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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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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5:12
*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早期的派购发行和后来的市场化发行。
派购发行阶段始于1994年4月,由国家开发银行开启了这一债券的发行序幕,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每年,这些金融机构都能够顺利完成发行任务。*性金融债券作为无纸化记账式债券,由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托管和登记,投资者在该公司设有托管账户,由该公司代为办理还本付息事宜。发行频率通常是每月一次,以每月20日为基准日,特殊情况会顺延。初期发行的债券包括三年期、五年期和八年期,1994年发行的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单利债券,但从1995年起,改为按年付息的附息债券。其中,三年期为固定利率债券,五年期和八年期则从1995年起采用中国人民银行一年一定准浮动利率的策略。尽管派购发行的债券不直接流通,但它们已在货币市场中用于抵押回购业务,并被纳入公开市场操作工具。
进入市场化发行阶段后,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代表,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开启了这一改革。发行主体根据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情况,设计出多种创新的、易于流通并作为市场参照的债券品种。这些创新品种极大地提升了市场的流动性,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得到了市场成员机构的广泛好评,也吸引了国内外专业媒体和金融机构的广泛关注。
市场化发行阶段的债券种类丰富多样,按期限分为三个月至三十年期,按性质则有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投资人选择权、发行人选择权以及增发债券等,进一步丰富了市场选择和投资组合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