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很旧,很烂,两家人住在一起,在当地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建房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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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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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9:53
土地方面的主管单位是政府的国土资源局,因此如果你家确实符合申请用地建房条件,应当找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国土资源局,或者县政府法制办、信访局都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9:52
到村委直接开证明,然后到镇上盖章,最后到县土地管理局直接处理,不要等那些什么领导给你答复,自己的事情自己要先好好处理才好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9:55
你说的两家人是否分户?如果没有分户,那么按照法律“一户一地”,你是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房屋很旧、很烂,可以翻修、改建,并不是申请新宅基地的理由。以下是《宅基地管理办法》你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