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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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2:18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向借贷公司明确自己和借贷者的关系(不熟甚至根本不认识),避免被重复*扰。若明确身份还被不停*扰,那么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贷平台发出的*图、电话催债的录音等,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借贷平台(公司)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在个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受到恐吓威胁时,可以选择报警或法律手段起诉借贷平台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