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5: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6:07
随着网络直播越来越兴盛,游戏直播也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游戏画面、主播操作、旁白解说等多种元素交织在一起,从而引发了著作权上的诸多争议。其中之一,即为游戏直播引发著作权纠纷时,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
多数情况下,游戏直播对于游戏画面的利用都具有特殊性。原因在于,游戏主播不仅对游戏中预设的画面和元素进行了展现,往往还加入了自己的创作部分;在对于某些类型游戏的直播中,主播也可能将游戏画面以具有较高转换性的方式,展现在观众面前。
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注意,不同的游戏类型直播侵权风险会有所区别。
比如,竞技性游戏是指将所有玩家置于统一规则的竞技环境中比拼、依靠技术左右比赛结果的游戏类型,例如《英雄联盟》《王者荣耀》《绝地求生》等。在对其进行直播时,游戏主播往往侧重于为观众讲解游戏角色技能及操作技术、分析游戏局势及对阵策略,而非展示游戏本身。
而线性游戏是指拥有固定剧本、玩家操作不会对游戏主体内容的呈现产生影响的游戏类型,例如《仙剑奇侠传》《古剑奇谭》等。在对这类游戏进行直播时,主播的讲解围绕剧情推进展开,观众观看直播的体验与实际操作游戏的体验十分接近。因此,线性游戏直播类似于在网络上直播电影,侵权的风险也更大。
以现有的著作权概念来理解的话,我觉得最接近的是游戏表演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中国是加入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所以参考相关条目可以得出近似概念。
要注意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不同。
正常来说,表演者权本身是邻接权,应该征得原著作人许可,不应该侵犯原著的著作权。按照非营利性使用来理解直播的话,也应该遵守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
问题是,购买和使用游戏程序时,游戏厂商是否就将游戏的表演权和相关邻接权全部授予了用户呢?或者换个角度来说,作为消费者的用户,是否在购买游戏过程中,被厂商充分照顾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呢?作为经营者的厂商有没有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用途、性能的真实情况呢?这些都是需要未来的立法层面细致规定的,也是游戏厂商、直播平台、主播等多方博弈的地方。
在实际生活中,还是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目前很难说有明确的划分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6:08
网络直播中的游戏版权还是归有开发游戏的开发者所有的,跟网络主播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一个传播者;没有著作权,他们只是通过某个平台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跟著作权没有什么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6:08
会有平台直播商以及主播进行合理的划分,而且他们一般都是公平的分账,游戏直播也是有著作权的,因为他们每个人打游戏的风格不一样,所以未经允许的话是不允许侵权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6:09
网络直播中的游戏版权主要涉及到游戏的开发商,玩家,游戏主播等相关方;游戏直播没有著作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6:09
直播中游戏版权要根据游戏的一些细节以及划分来进行划分。游戏直播也是有著作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