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物进化理论的自然选择作用机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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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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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8 18:01
过度繁殖,生存斗争(也叫生存竞争),遗传和变异,适者生存。
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有利变异得到积累而成为显著的有利变异,从而产生了适应特定环境的生物新类型。自然选择的作用比遗传漂变大得多,自然选择在大小种群中都能成为它们进化性变化有效动力。自然选择是种群内所产生的经过遗传得来的变化。因为某些个体和其他个体留下更多的后代,许多世代以后,具有能使生物存活和留下更多后代的特征的基因,靠牺牲那些提供较少适应度的基因来增加其频率,只要环境中有足够的变异让不同的遗传品系去适应环境的不同部分,一个种群就能够对自然选择作出反应而分歧,这种对环境异质性充分协调的现象在所有有机体类型中,甚至在种群水平上,都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
自然选择的类型有3种:①稳定性选择。把种群中趋于极端变异的个体淘汰,保留那些中间类型的个体,使生物的类型更趋于稳定。例如有人在马铃薯叶甲中发现,能过冬的是那些常态型个体,而变异较大的个体都容易在越冬中死亡。②单向性选择。在群体中保存趋于某一极端的个体,而淘汰另一极端的个体,使生物类型朝着某一变异的方向发展。如上述的桦尺蛾工业黑化现象。③*性选择。把一个物种种群中极端变异的个体按不同方向保留下来,而中间常态型个体则大为减少,这样一个物种种群就可能*为不同的亚种。美国卡茨基尔山有轻巧型和粗壮型两种狼,就是这种*性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