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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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07:30
村里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到*起诉,要求同权待遇并且追讨分红。追答农业局是不管这事的,如果你们那属于按股分红的合作形式,需要到村委会争取
《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在承包期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全国人大、国务院或农业部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但各地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广东省有《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四川省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请...
夫妻二人是国家公职人员,子女落户到农村他可以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吗?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三、关于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也存在很多种情况,成为该村的村民委员会的成员,不一定就能成为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说,孩子办理户口迁入...
最新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或合法使用)建设住宅占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其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 【基本...
国有农用地是否可以出让方式取得?不可以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2022 年广州旧改:审定权及表决方式生变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旧村改造,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89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 广东省 " 三旧 " 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 |(2021 年版)>》(粤自然资函〔2021〕935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
村委会能强行收回集体土地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
农村户口人员死亡后土地归谁所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
人死了承包地可以继承吗?《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