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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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30 07:24
四固定,这是中国60年代初国家重要的农业*之一。以土地改革确权和农业合作化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草原)、牲畜、农具、劳动力进行统一调整和固定,本着属地原则,兼顾有利生产、方便管理,将土地等生产资料划归就近的生产队集体所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20条)。四固定的基本精神是总结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倾教训,稳定人民公社*所有、队为基础的*,发展农业生产。但由于产生了一些土地山林的所有权变动,因而成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所有权权属确定的基本依据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凡经四固定确定权属的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未经四固定确定权属的,参照土地改革和合作化时期的权属以及现管范围确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30 08:42
所谓“四固定”是指1960年《**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对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必须固定给生产小队使用的规定”。 所谓“四至”是指林地着落位置即东、南、西、北四方的界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30 10:17
四固定是以土地改革确权和农业合作化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草原)、牲畜、农具、劳动力进行统一调整和固定,即定土地(山林、水面、草原)、定牲畜、定农具、定劳动力。山林四固定,说法不大正确,应当说“农村四固定”其中包括对山林的固定,林业有“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