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被退回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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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1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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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49
劳务派遣工被退回,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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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条依据规定,劳务派遣在各地的运行都比较混乱,很多也完全没有按照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来说,已经把劳务派遣当做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稍微不满意,想让哪个派遣工走就让谁走。而派遣员工由于对相关法规也不清楚,因此任由公司侵害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但实际并非如此,如果了解这些规定,还是能够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务派遣关系当中被用人单位给退回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如果认为被派遣的员工根本就无法完成当前的工作,可以直接退回,甚至追究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而被派遣的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才是劳动关系,只有被劳务派遣单位非法辞退才有经济补偿。因为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只存在于劳动者和派遣公司之间,用工单位将派遣工辞退后,派遣工只会返回到劳务公司,等待劳务公司重新分配,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有特别约定,按约定赔偿。劳务派遣工被退回,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因为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只存在于劳动者和派遣公司之间,用工单位将派遣工辞退后,派遣工只会返回到劳务公司,等待劳务公司重新安排工作,派遣工并没有实质上的失业。所以用工单位不用向派遣工进行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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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二、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