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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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TheUnitedNationsHumanSettlementsProgramme)(简称人居署)的前身为联合国人居中心,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协调人居发展活动的领导机构。1977年10月第32届联大通过了第162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会。其成员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选举产生,该委员会有58个理事成员国其中非洲16个,亚洲13个,东欧6个,拉丁美洲及比海地区10个,西欧和其他国家13个,每个成员任期4年。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即理事会会议,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
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即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简称“人居中心”)。原联合国人居中心于1978年10月成立,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协调人居发展活动的领导机构。1998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在80多个国家实施200多个项目和工程,重点放在城市管理、住房、基本的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方面。这些项目的大部分是与其他多边和双边援助机构合作实施的。1996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二次大会确定联合国人居中心为实施本次会议通过的《人居议程》的联络点。
联合国人居署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成立。原联合国人居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联合国人居中心的职能由联合国人居署行使。联合国人居署由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原联合国人居委员会变更为联合国人居署理事会,该委员会是联合国人居署的决策机构。原联合国人居中心变更为联合国人居署秘书处,负责人居署的日常工作,其原有职责予以保留。着重开展住房和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环境和基础设施、评价、监测和信息等工作。
联合国人居署支持和协调与各国*、地方*、非*组织和私营部门通力合作,促进全球人居事业的发展,2004-2005年人居署的预算为1.5亿多美元。其工作重点是在城市管理、住房、基本的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即以下几个领域:1、住房和社会服务;2、城市规划与管理;3、环境和基础设施;4、评价、监测和信息;5、减少城市贫困和受内战和自然灾害影响国家的重建与恢复等。
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由联合国副秘书长担任,人居署现任执行主任为华安·卡洛斯(Joan Cl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