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直接罚款和不合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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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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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6:24
消防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直接罚款,符合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6:24
合乎法律规定的处罚程序。
2009年5月1日生效的新的《消防法》,里面没有设置处罚程序中的前置程序。也就是原法中规定的“先限期整改,到期后仍未整改的,才能处罚”这个内容取消了,现在消防部门一旦检查发现了问题,可以直处以罚款并限期改正。将过去的“两步行”变成了“一步为”,所以直接罚款有法律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6:25
新的《消防法》已经从今年的5月1日开始实施了,新的规定中,把消防处罚的前置条件取消了,也就是原来规定的“先限期整改,到期后仍未整改的,才能处罚”这个内容取消了,现在消防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并且要求进行整改。但是,处罚的幅度也是有规定的,可以查看各个地方的规定要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6:25
消防支队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话 应当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存在隐患 以及限期整改的 具体内容 不可直接罚款 应当留出整改的期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6:26
可以进行直接处罚,但是分隐患种类,如果是新《消防法》规定的第六十条中所列举的消防违法行为,是可以进行直接处罚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