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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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3:48
法律分析: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
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