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双方各有一个孩子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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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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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48
再婚双方各有一个孩子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49
分怎么算,你再婚,你就失去了抚养孩子的义务与权利,你的另一半可以要求无偿的孩子归其所有,孩子的独生子女*也与你无关,
第一,根据独生子女*,是其家庭没有再婚的情况下,如果你是孩子的抚养人与监护人,那么你再婚,你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就有权利要求你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孩子要跟你的另一半生活,而且你要支付其抚养费生活费等,但是孩子仍然可以享受独生子女* 。
第二,可以享受,但是前提是没有人举报你,不然会根据具体的*罚款等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49
当然不能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50
不能了追问这么说老了就不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了
追答是,不能享受了。
亲,记得评价采纳哟。。。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