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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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2:31
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例,陕西大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日常门诊
参加陕西省医疗保险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到省医保中心每年公布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可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挂号就医,普通门诊检查、治疗和购药所发生的费用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者,个人自费支付,不再报销。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
1、门诊特殊慢性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脑栓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恶性肿瘤、精神*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4种疾病。
2、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肝炎、精神疾病(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性心肌病、癫痫、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并发症)。
3、申报程序:提交所申报病种相关材料,可随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的鉴定医院医保办办理申报手续。因异地安置等特殊原因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亲友协助申报。具体事宜可咨询医保办。
4、费用报销程序: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门诊慢性病专用证到省级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入慢性病系统就医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每年设650元起付标准,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的,由省医保中心网络审核确认。
按确认后所属月份(含当月)计算慢性病年度限额,年度限额内,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年度限额用完后仍需进行服药者,也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入慢性病系统全额自费购药。每次慢性病购药个人都需留存*、结算单。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超过1500元以上部分可以在第二年度进行二次补助(方案见具体补助通知)。
5、慢性病购药实行费用限额管理和购药量管理:每月基金支付的购药不超过其病种月限额的2倍,每次购同通用名药品不超过其病种4周的用药量,每月不超过2次。
6、年度限额未用完下年度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才能再次缴纳650起付标准进入下年度限额管理。
三、门诊紧急抢救
1、病种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2、费用支付标准: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进行结算,如有急救后转住院治疗可免扣起付标准。
3、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学生6号公寓102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过期省中心不予受理。
四、门诊特检特治:
1、门诊特检特治包括:CT,核磁共振,心脏彩超,颈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胃、十二指肠镜检查,结肠镜检查,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治疗,核素扫描。支气管镜检查,体外震波碎石治疗泌尿系统、胆道结石,体外射频治疗重度前列腺肥大,妇科宫腔镜检查,冠脉造影。
2、费用报销程序: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门诊特检特治申请单到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确认,其报销比例为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照报销比例结算的不再进行报销。
五、门诊特殊治疗:
1、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2、费用支付标准: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支付10%,统筹基金支付90%,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
3、费用报销程序: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首先在定点医院开具《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由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科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然后报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经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照报销比例结算的不再进行报销。个人留存特殊治疗费用支出结算表,相关*,以便年度结束后进行公务员二次补助。
六、住院就医:
1、就医程序:参保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到陕西省医保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明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便于医院按医保病人管理和报销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
2、费用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七、市外就医:
1、范围: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学习等在异地突发疾病住院的,或者经本市6家*以上医院同意转诊到异地就诊的。
2、就诊医院:应选择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公立医院进行治疗。
3、费用报销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费用发生后2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八、长住外地人员就诊管理:
1、因退休等原因异地居住和长期在外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在外地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填写《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经省医保中心确认后,可在居住地选择三所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两家医保定点药店就医,可享受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费用报销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6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3、申请长住外地就医人员可在医保办领取《参加省医保职工长住外地就医相关医疗保险事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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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但是,陕西省医疗保险报销不予受理情况: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本地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医保程序结算的费用;
3、本地非紧急抢救产生的门诊费用;
4、长住异地人员(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确认之前的医疗费用不予受理;
5、因公外出、学习、探亲期间非突发疾病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6、未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市外转诊费用;
7、本地人员自结算之日起超过两个月的市外转诊费用;
8、自结算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外地住院、外地紧急抢救、外地门诊特殊检查,本地紧急抢救费用;
9、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xyy.xauat.e.cn/info/1066/1192.htm"target="_blank"title="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医保就医报销须知一、日常门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医保就医报销须知 一、日常门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3:49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1、门诊
门诊报销的病种主要有由意外伤害引起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报销标准是,在门诊治疗花费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50%,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一年内,累计报销的限额为1000元。
2、门诊紧急抢救
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报销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严重脱水、大出血;由严重创伤引起的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3、住院
住院报销没有病种*。大学生住院后需缴纳一定押金,用于支付个人需支付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
4、慢性病
慢性病病种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晚期、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脑血管病恢复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11种疾病。报销标准为,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有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年以内,累计报销限额为2000元。
5、生育
大学生生育费用实行的是限额补贴的办法,补贴的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腹产1600元。
大学生以及其父母应清楚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这样可以在疾病来临之时,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有了医保可以提高我们应对风险的能力,但是还不足够,想要在生活的意外和风险来临时更从容,就要配齐四大险种。点开即可了解:《有了社保,还要买什么商业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5:23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1.住院报销没有病种*
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证》在住院期间暂时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办完出院手续后,医院医保办负责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证》首页的统筹支付单,并将《大学生医保证》还予本人。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完挂账手续后,出院时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其中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大学生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暂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个人一次结清。
2.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
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3.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
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结算。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4.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对于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发生的上述疾病,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大学生将门诊病历、门诊处方、相关票据、《大学生医保证》及有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并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意外伤害费用汇总表》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报销的医疗费用通过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5.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包括:
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费用支付标准:参保大学生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6.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
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在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纪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大学生医保证》等有关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并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城镇居民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汇总表》,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科长、分管主任签字后,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大学生医保报销有其具体的规定,各地均有不同,在报销之前可对当地相关*进行了解。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和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如果你是一名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准大学生,或是正在校园里学习的在读大学生,那你就需要了解一下大学生医保,因为在必要你可能会需要它。今天这里就为您介绍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以及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