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安置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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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4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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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14:21
问主A是把安置房在2003年卖给了B,结果后来B把它卖给了C,现在C要求问主A把房子过户或者按照4000+/平方米要求问主买回去。
问:
1.问主A能把房子按照原来的价格拿回来吗?
答:第一个房东的房子叫拆迁安置房(因为该房屋建出来的用途是为了安置被拆迁的老百姓的),第二个房东的房子就叫商品房了(因为该房子可以当商品自由买卖了)
房屋的用途似乎没变,但性质变了。第二个房东就不享受拆迁户的待遇了(比如物业费优惠或免收*等),至于价格是否能按照原来价格拿回来需要向*起诉。
2.问主A去或者买主C*上诉的话会支持问主A的要求吗?
答:关于是否要合同公正: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买卖合同》,*会直接采纳作为证据;没有经过公证的《买卖合同》,如果一方故意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例如:称该合同上的字不是自己签的……),*则需要先去调查该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程序烦了点,但最终还是合法有效的。
所以:为了避免今后麻烦,《拆迁房买卖合同》最好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或者请中介签字、敲公章作为见证!!!
合同中的违约金可以写的高一些。(太少的话,卖房人会很干脆的选择违约,赔付给你违约金。)
坐地起价,不但可耻,而且属于违背合同条款,应予赔偿违约金。 绝不能姑息纵容,让是非颠倒。
打官司属于 <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诉讼费用是败方出钱!!!正常情况下。此类官司,违约方是肯定输的。
3.或者是判购房协议无效?
答:正常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绝对是合法有效的,但法律保障的只是合同的买卖关系,并不会直接将这个房子的产权判给你。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则按《买卖合同》载明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因为房屋买卖的依据就是产权证的变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人就是谁的,没有过户的房子,相当于你永远只有使用权,没有实质的产权,故无法抵押贷款)。
4.问主A把房子原价拿回来需要哪些赔偿?
答:所谓“小产权”房,一般是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房管局也不会给你备案的!房屋产权过户,必须是双证同行!!!但是,因为2016年末后无锡市安置房上市交易,与之产生了很多关于安置房的交易纠纷,如果要把房子拿回来,其是否要赔偿的金额也需要*定夺。
——————————————以上仅供参考,切勿代入是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