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7: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3:41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利”之一字,在当今世道,演绎得更加的淋漓尽致。
“名”和“利”是相辅相成的,有名就有利,有利也会有名。古时候,想要出名是非常困难的。但在这个信息时代,要想出名的话,却是轻而易举。不需要多高的学历,不需要多么精巧的技术,也不需要难得一见的天赋异禀。只要敢作、敢拼、敢极尽荒诞之能事,就会名闻遐迩、收获良多。
在四通八达的网络助推之下,这个世界看似很大,其实很小。只要有什么奇闻趣事,瞬间就能够传遍天下;只要能别具一格、让人瞠目结舌,霎时就能名震寰宇。
有了关注就有了粉丝,有了粉丝就有了名气,有了名气自然就有了利益。百万级粉丝的网红单纯靠流量就能够混个温饱;再依靠名气做点广告或生意的话,就能迅速致富;如果还有粉丝打赏的话,那就更能赚得盆满钵满。
所以只要成为了网红,就能一网下去、兜住滚滚红利,让人好不惬意!而为了成为网红,无数的网民们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践踏法律底线的、有伤残自身的、有卖弄美色的、有卖丑弄怪的……还有生吃蜈蚣壁虎的。可惜的是,这位生吃壁虎蜈蚣的主播固然已是名闻天下,却无福消受因这种名气所带来的利益,最终被自己作死了。
在这个主播以身试虫之时,当也十分清楚其危险性。只是在名利的巨大*下,在“网红”这个具有时代意义的无上伟力的召唤下。其怀着侥幸心理,妄图以一博获得未来的安逸,利令智昏之下,结果枉送了性命。
此诚可悲、亦可叹!“网红”不是罪,罪得是不依常理常规,企图以惊世骇俗来另辟蹊径,其结果也只能是自作自受。但愿这件祸事能让那些想要“红”的人有所警惕,不要百无禁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3:41
因为出名了之后就有人找他们代言,或者是出去演出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3:42
如果能出名,那可是名利双收啊,谁不希望自己能出名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3:43
人心太浮躁了,都想着一步登天,都想着天上掉馅饼。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3:43
毕竟有种经济叫做网红经济,而且出名后会有客观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