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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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2:32
当事人对商社的预约书是预约还是本约有争议,不应拘泥于协议书的名称,而应探索当事人签订协议书时的真实意义,说明预约协议书的内容,根据《商社买卖合同说明》第5条的规定,商社的预约、订单、预约等协议具有《商社的销售管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社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收到购房费的情况下,该协议必须认定为商社的买卖合同。因此,符合上述规定和其他预约名称为本约的,应认定为商社买卖合同的本约。实践中如何判断商社预约书系的预约,第一,考虑合同签订的时间,第二,双方是否只为购买该房屋达到初步意向,第三,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房价、支付方式、交货时间等具体交易条件是否写入合同内容,是否有明确约定第四,卖方是否按约定收取房价。综合分析这四个项目,判断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认定是预约合同还是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