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接受某单位捐赠计算机2台,*专用*上注明的合计金额11700元,已投入使用;进项税额=117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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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1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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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40
普通*金额是包含价和税的总和
单独算进项税额为 进项税额=11700 - 11700/(1+17%)
销项税额=4680/(1+17%)*17%=680
交税时要用不含税的金额乘以税率,4680/(1+17%)是指不含*的金额。总的取得税前现金收入还是4680,只是你交税时要除以(1+税率)*税率 ,是你所交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40
关键是*专用*是价税分离的,不需要还原成不含税价格。
第二个问题,可能开具的普通*,价税合计的,需要先还原成不含税价格之后计算销项税。追问第二个问题清楚了。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接受某个单位捐赠计算机2台,是进项税额呢?意思是譬如他给我2台计算机,还要给我增票,作为销售吗?大哥,概念不清了?
追答这个是视同销售的问题,捐赠给你的2台计算机属于视同销售,就是等同于销售,捐赠方需要交纳*,所以能给你开具*专用*,你也可以抵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