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9:1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1:58
老板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没有劳动合同,应聘时只是简单口头约定,他随时都有“翻脸不认人”的可能。“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参考资料:参考“押金的法律属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1:59
收取押金本身就不合法,这种私人老板黑啊,总会想出法子来扣发你的工资。你们大家应该联合起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人多力量大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1:59
扣是有的...反正又不要你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00
当场就应该擦亮眼睛,捂紧钱包。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00
1《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管是否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员工的押金,已经收取的,应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