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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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00
一、在长春市办理“外埠物业服务企业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相应资质等级规定数量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盖总公司章。)2.一般情况需提供:公司在长春市的机构与负责人证明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盖章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3.一般情况需提供:外埠企业资质备案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相关内容填报信息,总公司盖章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注册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资信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总公司所在地开具、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盖章。)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