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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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1:16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机关接到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 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二) 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审查;
(三) 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
(四) 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