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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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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09
再审最后发言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本案就是合同纠纷
不应当有半点疑问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双方约定
我的款买回来的焊条
立马给我
不过十天全部交货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08年2月20日前
被告把我给他们的款
全部汇往大桥集团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大桥集团
在08年2月26日前
把该款购买的焊条
向被告全部发完
因此根据约定
被告应当在08年2月28日前
把欠我的焊条
全部偿还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08年6月30日
是被告表示毁约的时间
当时焊条
每吨8000元
差价30多万
被告为获得30万不当得利
昧着良心
撕毁协议
因此被告应当赔偿
因其违约给我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
可以获得的利益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北京三街53号
是翔瑞公司销售大桥焊条的商店
高桂树、张冬娟就是那里的工作人员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在北京三街53号商店
高桂树、张冬娟
共同收取了我的购焊条款
张冬娟给我送货
还给我写了对账单
他们都各自承认欠货未还
我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
由于被告违约
给我造成了巨大损失
因此他们——翔瑞公司、高桂树、张冬娟
应当把连带责任承担
由于社会存在诚信缺失
所以最高*司法*精神是
把法律向有利于诚信方解释
以保护诚信方的合法权益
以制裁毁约方的见利忘义
不能让毁约方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
以建立社会上的诚信体系
而原审却是
反其道而行之
判毁约方获得30万不当得利
判诚信方损失40万合法权益
判被告大都不承担民事责任
令判决书事实成一纸空文
因此我很怀疑
原法官是不是毁约方的代理
我不相信本案会公正审判
因为再审就是原审*
想让原审将原审判决推翻
就像医生给自己手术一样困难
所以我已准备好了
接受枉法裁判
我也准备好了
继续诉讼盘缠
不过,最好还是依法判案
这样,大家都理的心安
否则,就凭我这把老骨头
向*控告
在网上评判
誓为是非曲直
争个地覆天翻
再审原告:
2011.4.6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10
你好!
个人感觉起点中文很不错的说!
大部分的网络作家都在这个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