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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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27
哲学主要分为四大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观。唯物论可概括为1+1=1。第一个1指物质,第二个1指意识,第三个1指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辩证唯物主义(又叫辩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就是客观实在,它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包括一切自然界的物质,也包括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的直接产物,它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又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其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由此引申出,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都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同时,又要重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说到底,就是要处理好“心想”与“事成”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2+3+5 2就是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与辩证法相对的就是形而上学,用孤立静止的观点看世界。3就是三大规律:对立统一(或称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5就是五对范畴: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可能性与现实性;本质与现象;偶然性与必然性。对立统一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4性: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前两性叫做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后两性叫做矛盾问题的精髓。同一性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贯通互相转化的趋势;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的趋。普遍性和特殊性又叫共性和个性,或一般和个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的就是矛盾的个性。矛盾的普遍性就是说矛盾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特殊性有三层含义: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不同特点。如江苏的情况必定有和上海不同之处,中国的情况和发达国家的情况一定有不同之处,所以就要坚持中国特色。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有其不同特点。三,构成事物的矛盾是矛盾群,在这些矛盾群中必有某个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而同一矛盾的双方也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同的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区别,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之区别;同一矛盾的双方又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区分。质量互变规律:两种规定性,质和量;两种状态,量变和质变;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及其复杂性。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和否定,辩证的否定;三个阶段、两次否定、一个周期;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认识论包括认识的本质、过程及最佳结果(真理)。 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主要内容包括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社会存在:生产方式,这是决定因素;人口因素;地理环境。社会意识:根据主体是个体还是群体,可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根据反映程度可分为社会心理(这是自发的、不成系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意识形式(又叫思想体系,是自觉的精致的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形式又分为非上层建筑部分(自然科学、形式逻辑、语言学,这些在阶级社会没有阶级性)和上层建筑部分(即意识形态,又叫观念上层建筑、思想上层建筑、观念结构等)。社会结构:最底层,或根基部分,是生产力;中间是生产关系(又叫经济基础);上边就是上层建筑,包括观念上层建筑(就是刚才说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国家政权、*法律制度及设施、*组织等)。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包括: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根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的直接动力;*是历史的火车头;改革的作用;科学技术是有力杠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