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能同时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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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1:31
失业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能同时办理。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是用于保障劳动者下岗待就业的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企业养老保险是什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1、区别不是很大,主要是缴费上,事业机关的基本养老险相对来说,个人担负的较少,对工龄也要算的,虽然之前不一定是缴了钱的,保障上由于视同缴费年数较长,所以领取的相对较多。不过随着国家要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所以2者最终会走在一起。
2、同样可以办理跨省转移,一般由事业型单位转移到一般企业单位的话,职工由机关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3,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年限给与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以各地具体*为准。
4,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1:3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 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1:3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具体可以联系当地社保局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社保局官方回复信息为准。
应答时间:2021-03-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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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1:33
这样的回答是真的吗?有根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