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2:4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6:17
一般买房可提取,假如条件不足的话,也可请人帮忙提供材料,在职、离职都能提取公积金的。(连细不妨182+60-576-929全球通就好了,到帐后再收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6:18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