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短期病假(7天内)是否扣工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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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1 08:22
这样是不合理的。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根据以上条款,病假期间的工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不管扣多少,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1 08:22
现在的老板,企业的负责任怎么会按劳动法管理呢。他们都会尽可能维护公司老板的利益。扣了就扣了吧,免得跟领导处不好关系。认了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1 08:23
病假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就不违法。不是一定要按照在职期间工资标准发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1 08:23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关于病假工资的支付规定,你可以去查询。一般病假分6个月以下和6个月以上的支付标准不同。还要根据你的工龄和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知道你所属哪个地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1 08:24
1、劳动对短期病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