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04:4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5
地方有安全生产条例,上面有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上貌似没有具体的要求...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八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5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6
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一样,还有就是厂里的自行设定也不一样,比如有的厂一个人担任多个责务包括安全方面的,还有的一个厂二百多人只有二个人!或者再加一个兼者的。有一个PVC厂只有二个人但安全工作做的非常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6
请参见《 山东省**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鲁政办发〔2007〕54号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