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2 20:4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11
首先我认为*是价外可转嫁税,所以在计算利润的时候不应该考虑。对于出口的货物,因为*的抵扣环节在出口环节结束,所开具的出口*为普通*,是含税价格(出口货物补税是的公式:离岸价/1.17*17%)所以出口价格与内销价格不能直接比较,一个是含税的一个是不含税的。如果内销和出口的价格一样的话,那么你实际的报价要比你内销的价格低,因为你把国家给你的退税与优惠都让给外商了,同时还多负担了退税率比征税率小的那部分税款,你的利润就比内销少了。以上是我的理解,仅供参考。追问谢谢,你讲的还是比较清楚的。但是我还是有个疑问:你说的是出口价格含税还是内销价格含税?据我所知出口价格是不含*的啊!追答如果出口和内销都报价200,但是出口的进项不是完全游离于价格之外的,它有转成本部分,所以你的利润就低了。至于200是不是含税的,如果你不转内销的情况下,就是用200来做收入的,应该是没有税金的 ,但是如果出口不符合相关规定转为内销的时候,这时候*的链条需要继续下去,200就是含税价格了,因为200就是你从购买方收到的全部价款,就像内销一样,你收到购买方的价款是货价和税款。
在进项都可以抵扣的情况下,你收到200*1.17与仅收到200结果肯定不一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11
除非你的产品没有退税,你这个想法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