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02: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48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主人请来的管家,这应该是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可现实情况恰恰相反,物业反而更像是小区的主任,而业主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就算是物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业主也要及时交纳物业费,如果出现迟交或者是未交的情况,物业甚至还会起诉业主,为什么会这样?
说白了,现在缺乏对物业的管理制度,在小区之内,业主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而是还时常受到物业的刁难。
我之前就遇到过一次,当时是半夜的12点,我刚开车到小区门口,按了两声喇叭,没有人回应,于是就下车走到保安亭,就发现保安大叔在里面睡觉,敲了几下门,终于把他叫起来了,说明原因后,他居然告诉我必须要给他10元钱才能开门。
这句话让我很费解,他竟然告诉我,“以后超过12点进小区,每个人都要交10元钱,这是公司的规定”,最后没有办法,考虑到第二天还要上班,最后就给他了,但是我也留个心眼,我特地备注了一下。
后来,小区内好几个业主都遇到了这种情况,在经过我们商量之后,我们决定直接投诉到物价局,然后大概过了3天,物价局来物业公司要求禁止私自收费,并且还退回了费用。
首先,按照目前的规定来说,只要物业做出了服务,那么就要支付物业费,但是作为业主,我们并不一定就非要目光转向物业费。
比如小区的消防措施,很多小区随着时间的推移,消防栓中都已经没水了,可以通过这点举报到消防部门。
除此之外,就是物业的乱收费现象,要知道业主是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开财务情况的,如果业主告诉你,“这是公司的规定,业主无权查看”,记住把这句话录下来,直接投诉到相关部门,这就是证据。
如果说物业的服务和物业费不匹配,你也可以直接投诉到物价局,记住要联合多名业主同时举报,这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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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48
业主应该积极应诉,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说明自己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49
釜底抽薪之法: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聘物业或者自治,同时共同诉讼起诉业委会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强制性规定,未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私自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无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49
这个时候其实是可以与物业进行据理力争的,但是一定要收集好的服务不好,影响业主生活的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50
业主应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个*益,要收集一下证据,要证明物业的不好的服务态度,这样很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