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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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4 09:48
法律分析: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如果装修单位需要在晚上进行施工,就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管理处审批后方可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