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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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21:21
法律分析:律师依法撤销执业许可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律师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法律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依法撤销执业许可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撤销执业许可、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拒不上交执业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