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保修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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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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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4 16:22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这时,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作为日后证明。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2、可自行维修,亦可通过质检追究责任。在过了保修期的情况下,则是根据物业的产权性质来判断,若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
3、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则可要求物管方对其进行维修,费用由相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还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4、如果是涉及到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则属于终身保修范畴,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做出定论后,可要求退房,如果因此而造*员和财产损失,可要求相应赔偿,包括装修费用等损失,都可一并由开发商支付。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