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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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8:07
三四年前,重庆人田某等人在福建省厦门市,以挣大钱为诱饵,招募涉世不深的青年入伙并将其手或脚砸断,然后带着伤者专门找“摩的”“碰瓷”。团伙成员诈骗技术“炉火纯青”后,即“分家”到转战到其他地方“另立山头”,“分区作战”。他们还建立微信群,用“行话”相互交流,结果该碰瓷团伙业务很快扩展到广东、江西、重庆、四川等省(市)。
10月初,一伙人到四川阆中片区“开发市场”,没想到在该片区才做4笔业务就折戟沉沙。1月中旬,阆中市*在兄弟省市警方协助下,成功将涉嫌“碰瓷”诈骗的31名头目和骨干成员抓获,初步查明作案百余件,作案区域跨福建、四川、广东、江西、重庆等5省市。
据悉,该“碰瓷”诈骗案,组织之严密、涉案人员之多、作案区域之广、诈骗次数之多,完全堪称“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
1月6日、7日,阆中市*组织30余名侦查员奔赴厦门、内江等地成功将李某华、田某、江某、王某梓为首的碰瓷诈骗团伙主要成员抓获归案。到1月中旬,已抓获碰瓷诈骗犯罪嫌疑人31人。
经过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福建省厦门市为据点,辐射广东、重庆、江西、四川等地,作案百余件。
该团伙称“碰瓷”为“搬车”,犯罪成员主要为缺少必要管教的务工民工子女。作案一般4至6人为一作案团伙,角色清晰、分工明确、手法娴熟,作案前通过同伙用石头或U型铁锁故意砸手或脚致骨折,受伤者一般为新入伙的未成年人。
作案时由“伤者”和一名成员两人出面租乘摩托车至偏僻路段,故意摇晃至摩托车倾斜或倒地,造成“伤者”受伤的假象,后经医院拍片检查出骨折,其他成员有的扮演“伤者”的“哥哥”或“姐夫”出面谈判解决,有的跟随、看守摩托车驾驶员,有的扎场子助威,指挥者一般在租来的车内观察和指挥,如遇不愿出钱私了的便会遭到众人的威胁和恐吓,如拒不出钱的甚至会遭到团伙成员的殴打,达到驾驶员*出资数千元至3万元私了的目的。
警方还查明:该诈骗集团有40余人,共分6个“团队”在6个片区开发“市场”:田某为首数人主要在厦门市及周边作案;江某为首数人主要在广东、重庆等地作案;李某华为首数人主要在川南内江市一带作案;敬某伟为首等人主要在阆中及周边作案(包括绵阳、盐亭);刘某为首等人主要在南充周边作案(包括重庆、广安周边);王某梓等人主要在福建、江西等地作案。
警方介绍,因一个“伤者”最多只能使用15天(超过了医院就能发现系旧伤),因此“伤者”一般在15天内都会疯狂作案。同时,“伤者”要定期轮换,因此有专人联系未成年人陆续为每个团伙制造、输送新的“伤者”。
据悉,仍有少量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工作仍在继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