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后一年才签劳动合同和上保险,现在被公司辞退,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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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15
1、关于及时缴纳社保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2、关于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8月3日之后至2008年7月2日为止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若其中一倍已经正常发放的,最终还可要求支付11个月工资;但应注意,在已经出现的判例中,部分地区*认为该双倍工资主张存在一年的诉讼时效,逾期为主张的不予支持。
3、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你可要求单位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16
第一:解除合同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第二:07年7月到09年2月的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