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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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4:29
摘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行*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5市场监管局您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您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行*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