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1:2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2:54
楼上属于私人空间,不是物业管理的范围,扔烟头属于突发事件,不是正常可以管理和阻止的的,因此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与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不同。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
(1)居住用房的管理费: 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 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2)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2:54
物业公司应该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或者一般常识的范围内履行物业管理的义务,违法义务的应该承担责任。从问题描述来看,楼上属于私人空间,不是物业管理的范围,扔烟头属于突发事件,不是正常可以管理和阻止的的,因此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2:55
高空抛物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已是城市顽疾。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主体,主要是针对公共共用特点服务,不针对业主的私有特性。业主随意乱扔烟头完全是个人素质修养问题,物业对此只能在公共区域张贴禁止高空抛物和乱扔烟头的提示,况且,业主打开窗户随意丢弃烟头时间短暂,物业无法对所有业主进行监管控制,因此,物业公司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2:55
要看一下物业公司有没有相关的宣传不要高空扔物。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2:56
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及时防止损失扩大,则其在扩大的损失方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