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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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3:28
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之后,也就是说经过组织同意,已经转为国家正式职工,其从事民办教师的工作年限要计算为国家正式承认的连续工龄,在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根据原国家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即《关于民办教师工龄的复函》的精神,民办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
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也就是说民办教师只要转为公办教师以后,其参加工作的时间,是从参加民办教师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