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5:1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7 16:10
每个公民都有更改自己名字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姓名权、名称权]第一款规定这样写到: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借。 根据你所述,你应该符合“规定”,派出所应该给你办理。但是现今社会形式再加上由于网络链接,可能是有些难办,主要是很麻烦。你让他们书面给你出具一个你不符合或者不受理你改名的说明书,如果不属实,你又找不到熟人由很想改的情况下,你就找他们领导上访或者行政诉讼,说他们怕麻烦就不作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7 16:10
当然可以改自己的名字,理由如下: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7 16:11
可以改,四十多岁的都可以改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7 16:12
任何人都有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