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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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9 00:35
法律分析:可以在下面链接中找到网络教育机构投诉的联系方式:http://m.wenda.bendibao.com/live/32582.sht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六条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同级同类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和互联网经营许可。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实施职业资格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机构,或者为在线实施前述活动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应当取得相应的互联网经营许可,并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培训教育活动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机构或者个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