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带审查对象包括法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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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03
行政复议的附带性审查的对象有三个:1、*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规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04
由于具体行行政行为的依据很大组成部分是除了人*律之外的诸多有效规范,因此审查范围也包括除人*律和*法规之外的其它规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04
包括法律法规是否真实存在的审查。
行政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有违法行为。与是否有法可依。
但法规的正确与否问题,不可作为审查的推翻项
明确的说,不包括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就是不可将涉及到*是否能够将该法律法规转送有权处理的的国家机关处理。
行*规若由缺陷,只能由*来处理。民众途径为写信建议,或其他方式建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05
行政附带审查对象在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时无*,象你说的都可以,但仅仅是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自己处理或者无权时转送有权机关处理.
*不能附带审查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行政附带审查对象包括法规吗?
行政复议的附带性审查的对象有三个: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
行政附带性审查的范围
法律分析:附带性审查,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的,故其审查的范围为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
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
附带性审查的主要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其中,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仅限于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且审查依据只有制定程序不合法这一标准。对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应适用撤销或拒绝适用等司法救济手段。在我国,最...
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的范围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二、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范围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范围包括: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复议审查范围要比司法审查范围更为宽泛。司法审查一般只包括合法性审查,而不包括适当性审查。1.合法性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的对象
法律主观: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关于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有何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四)法...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可以提出附带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是:
【答案】:C 可以审查的“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但这些规定不包括行政法规、法律、宪法等。
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1、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申请人不仅对具体行政行为不认同,而且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认为违反宪法和法律,请求复议机关对其一并审查。 2、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上的救济制度,它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能够弥补司法救济的不足。因此,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法的范围是很有必要的。我国行政...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以直接申请复议的,只有在行政机关依据该抽象行政行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申请附带审查。一、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以直接申请复议的,只有在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的司法后果
根据司法解释,对规范性文件提出附带审查,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