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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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35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甲方为追索债务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 诉讼费等全部为实现质押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和支出。股权质押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责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