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11
共1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8-18 08:25
1、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然地发生不复存在的情况。
2、因履约导致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仅有期限的约定,也有约定的数额的限制,即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3、因解除导致终止,解除的含义与条件。保险合同的解除是在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18:16
法律分析:保险终止合同一般有5个原因:
1、保险合同会因为保障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会因为履行了赔偿责任而终止;
3、健康保险中,投保人没有如实健康告知,导致健康险合同被终止;
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合同终止;
5、财产保险中,因保险标发生部分损失,投保人可以选择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