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维修电工的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四十字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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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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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线电工、维护电工、汽车电工安全技术工作规程2006年12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 10:52第一节 外线电工
(Ⅰ)登杆作业前:
第7.1.1条 不能胜任外线杆上工作的外线电工,不允许登杆作业,新技工、学徒工在训练期间,必须在熟练技工的监护指导下进行登杆学习。
第7.1.2条 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工作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
第7.1.3条 登杆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是否紧固适用。安全带是否完好,能否支持身体及工作时的荷重。对登高工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第7.1.4条 各种外线电工工器具必须正确使用。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
第7.1.5条 电杆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禁止登杆。
第7.1.6条 五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时禁止登杆。发现远处有雷电现象时亦不得登杆。
第7.1.7条 体力不佳,精神恍惚者禁止登杆作业。
第7.1.8条 所用技术术语应统一。
第7.1.9条 居民区域或人行道的电杆施工时,周围两米以内,应用木马挂绳索围绕,停止行人由杆下穿越。
第7.1.10条 在地面工作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非因工作,不得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要离开电杆3~5m。
(Ⅱ)登杆工作
第7.1.11条 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有无晃动现象,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
第7.1.12条 登杆后,必须拴好安全带方能开始作业。
第7.1.13条 杆上工作者必须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牢固的杆构件上。禁止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磁瓶柱上。
第7.1.14条 在转角杆上工作时,应站在外角,如必须在内角方向工作,应有防止电线滑出打伤的安全措施。
第7.1.15条 杆上工作时,禁止上下抛丢任何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索系吊。
第7.1.16条 杆上工作要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以防落下伤人。
第7.1.17条 上下电杆必须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禁止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也不准用绳索代替安全带。
第7.1.18条 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得使用脚扣登杆。
(Ⅲ)杆上带电作业(500V以下)
第7.1.19条 登杆带电作业,须经有关技术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7.1.20条 工作前须通知值班电工的带班负责人,说明带电作业线路或设备的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并告知开关操作及监护人员在该供电地区的开关断开后,不能随意合闸。
第7.1.21条 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胶鞋戴安全帽,必要时加戴橡皮手套、护目镜。
第7.1.22条 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是技术熟练、谨慎细心的电工,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严禁登杆进行带电作业。
第7.1.23条 登杆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项用具是否齐全适用,保安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第7.1.24条 在带电工作前如发现操作人员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等情况时,应停止登杆带电工作;阴雨、雾天、大风、雷电亦不准登杆带电作业,工作前禁止喝酒。
第7.1.25条 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工作性质、顺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工作程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
第7.1.26条 登杆后,选择好适当位置,绑好安全带才能进行工作。
第7.1.27条 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接触两线,任何时候都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
第7.1.28条 如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工作,不允许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递换工具材料。
第7.1.29条 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工作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之导线遮盖。
第7.1.30条 不允许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割断时,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
第7.1.31条 当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可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
第7.1.32条 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必须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以免滑脱伤人
(Ⅳ)高压线路
第7.1.33条 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一般不应登杆。有时因工作需要必须登杆时,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
第7.1.34条 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在登杆前必须检查高压试电器是否良好,并准备好工作接地线和绝缘手套。
第7.1.35条 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列工作:
1.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2.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干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捧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
3.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
以上工作完毕后,方能正式工作。
第7.1.36条 登杆至杆顶后选好位置,拴好安全带,开始进行工作,工作时杆下必须有熟练技工监护。
第7.1.37条 变(配)电站内,必须在检修线路之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告标示牌,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
第7.1.38条 工作完毕后,合闸前,必须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第7.l.39条 地面作业,工作前必须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是否完好。
第7.1.40条 进行换杆工作时,必须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禁止任何人立于电杆倒下的方向。
第7.1.41条 换杆工作应在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技工领导下进行。
第7.1.42条 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
第7.1.43条 电杆杆位,不应选在过于低洼潮湿的地方,也不应选在河边和易于坍塌之处。
第7.1.44条 立电杆应使用适当的工具。施工人员工作位置应分配适当。使用叉杆及拉绳的工作人员,应对等分布于电杆的两侧。
第7.1.45条 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工作,必须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
第7.1.46条 架设电线的电杆,不应使用临时木桩;如选用木杆,其梢径不能小于120mm。
(Ⅴ)低压线路(500V以下)
第7.1.47条 架空电线应固定在电杆的绝缘子上,导线驰度最大时的对地垂直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禁止在铁管上、栏杆上,铁钉上,建筑物上及机械构件上悬挂电线。
第7.1.48条 剪断后的线头,应以绝缘包布包好,固定于3m以上的高处,不应使线头低于人可达到的高度。
第7.1.49条 上杆作业应符合"登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7.1.50条 干线须装分路刀闸时,应装在3m以上的地方。其引线须按顺序固定。
第7.1.51条 露天开关必须设防护罩,以免雨水侵入造成短路。总闸平时应当上锁,露天或配电室设置的开关,应有专人管理,除值班者外,其他人员不得乱动。
第7.1.52条 工程转移时不用的开关应拆除,并将电源线同时拆除。
第7.1.53条 线路的巡视检查,由维护单位视情况定出期限由电工进行。
第7.1.54条 线路除定期巡视外,在结冰、下雾、大风和暴雨后,及在空气特别污秽的地方,应进行临时性巡视。
第二节 维护电工:
(Ⅰ)准备工作
第7.2.1条 本规程供电气设备维护人员执行。施工机械电气维护人员必须执行《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七册(电气维护)(SLJJ1-17-81DLJS2-17-81)的有关规定。
第7.2.2条 电工应服装整齐,袖口要扎紧。头带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带干燥线手套,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丝的眼镜,不准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第7.2.3条 工作前,负责人应检查保安用具,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地线、绝缘靴等是否良好齐全;检查登杆工具踩板、安全带是否完好。确认良好无缺,方可登杆作业。
第7.2.4条 新购(领)试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等,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项目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第7.2.5条 在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时必须同时辅以"辅助安全用具",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作充气试验,发现漏气应严禁在高压操作时使用。
第7.2.6条 保安绝缘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后应擦拭干净;绝缘手套应洒上滑石粉放在木匣里,然后放置于干燥凉爽的地点。
第7.2.7条 维护电工作业时,必须有二人一道参加,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Ⅱ)工器具使用
第7.2.8条 经常检查常用小工具(如钳子、电工刀、螺丝刀、扳手等)使用时应注意:
1.随身佩带,注意保护,以免需要时措手不及。
2.按功能正确使用工具。钳子、扳手不许当郎头用。
3.使用电工刀时,刀口不可对着人。螺丝刀不准用铁柄或穿心桶的。
4.对于工具的绝缘部分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能保证其绝缘性能时,不得用于带电操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7.2.9条 使用梯子、倾斜角应不小于20°,但也不应大于 60°,底脚应有防滑设施。禁止两人同登一个梯子。
第7.2.10条 工具袋必须合适,背带要牢固。漏孔处要及时缝补好。
第7.2.11条 使用人字梯时,夹角应保持45°左右,梯脚应用软橡皮包住,两平梯间应用链子拉住,以防向外侧滑倒。必要时派人扶住。
(Ⅲ)安全技术操作
第7.2.12条 室内修换灯头或开关时,应将电源断开,单极拉线开关应控制"火线";如用罗口灯头,"火线"应接罗口灯头的中心。
第7.2.13条 每幢房屋的进户保险丝具应装在"火线"上,安装位置应考虑换修熔丝的方便。
第7.2.14条 设备安装好后,必须对设备及接线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合闸试运转。
第7.2.15条 安装电动机时,必须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转动是否灵活,零部件是否齐全,同时必须安装接地线。
第7.2.16条 拖拉电缆应在停电情况下进行。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停电时,应首先检查电缆有无破裂缺口之外,确认完好后,戴上绝缘手套才能拖拉。
第7.2.17条 在进行停电作业时,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管),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标示牌,必要时在开关闸箱处加锁,并留人看守,以防万一。
第7.2.18条 对新安装的动力设备,首先应检查安装接地、容量、配电设备及开关等是否符合规定。
第7.2.19条 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线,应采用橡皮电缆,如用橡皮线则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内。
第7.2.20条 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不应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地方,应拆洗干净入库保管,以保证绝缘良好。
第7.2.21条 用瓷瓶或瓷夹板装置的屋内电线,应安装在人手不易触及的地方,灯头对地至少应保持2m的距离。
第7.2.22条 带熔断器的开关,其熔丝(片)应按负荷电流配装。更换后熔丝(片)的容量,不可过大或过小,若换低压闸刀开关上的熔丝(片),则必须先拉开闸刀。
第7.2.23条 进户线或屋内电线穿墙时必须用瓷管、塑料管。在干燥的地方或竹席墙,可用胶皮管或缠4层以上胶布,且与易燃物保持可靠的防火距离。
第7 2.24条 屋内布设绝缘电线时,对地距离应不小于2m,互相间的距离应在2.5cm以上,和建筑物距离应在1cm以上。
第7.2.25条 敷设在电线管或木线槽内的电线,不允许有接头。
第7.2.26条 经常移动和潮湿的地方(如廊道)使用的电灯软线应采用双芯橡皮绝缘或塑料绝缘软线。并须经常检查绝缘情况。
第7.2.27条 临时炸药库、油库的电线,应用没有接头的电线,严禁把架空明线直接引进库房。库内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丝等易发生火花的电气元件;库内照明应用防爆灯。做到人走灯灭。
第7.2.28条 熔丝或熔片不得削细削窄使用,也不应随意组合和多股使用,更不应使用铜(铝)导线代替熔丝或者熔片。
(Ⅳ)检修的安全技术
第7.2.29条 操作刀闸开关及油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要设专人监护。
第7.2.30条 40kW以上电动机.进行试运转时,必须有相应的启动设备和安全措施,并应配有测量仪表和保护设备。一个电源开关不得同时试验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第7.2.31条 变压器、电动机进行试验或试运转时,应有专人负责监视,不得随意离开。如发现异常声音或嗅味时,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修理。
第7.2.32条 作各种电气设备试验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作任何电气耐压工作,应穿好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
第7.2.33条 试验电气设备或器具时,应设围栏并挂上"高压危险!止步!"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看守。
第7.2.34条 耐压结束,断开试验电源后,应先对地放电,然后方能拆除接线。
第7.2.35条 准备试验的电气设备,在未作耐压试验前,应先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合格者禁止试验。
第7.2.36条 一般电气设备进行干燥时,应尽量在干燥室内进行,如条件不具备也可用铁损干燥法或铜损干燥法等。
第7.2.37条 在干燥室烘干时,干燥室内温度不得超过 90℃,干燥室屋顶应留有出气孔,并要设专人负责看管,每半小时至一小时记录温度,测试干燥物的绝缘电阻,至合格为止。
第7.2.38条 用短路法干燥时,逐步加温至线圈的最高允许温度,用电阻法不得超过90℃;用温度表测量不得超过70℃。干燥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看管并记录温度及绝缘电阻(上述温度指*绝缘)。
第7.2.39条 干燥室不应堆放其他物品,特别是易燃物。
第7.2.40条 一切施工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应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任意拆、卸、装、修。
第三节 汽车电工
第7.3.1条 汽车电工除熟悉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本规程规定。穿戴好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外,还应穿耐酸碱防护用品,如橡胶手套、橡胶袖套、橡胶围裙,备用防护眼镜,长筒胶靴等。
第7.3.2条 车间内应备有苏打水和氨水溶液(含氨 10%),作为中和落在工作人员身上的硫酸之用。
第7.3.3条 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充电机、试验台、电烘箱等)及用电器具的接零保护是否齐全良好,各种插头,开关绝缘是否良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第7.3.4条 检查通风设备是否良好,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第7.3.5条 检查酸、碱容器及废液排放,处理装置有无异常情况,发现跑、冒、滴、漏及时修理。
第7.3.6条 工作人员应熟悉硫酸的性能。
第7.3.7条 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如缺少或失效时,及时增添与更换。
第7.3.8条 操作人员应懂得直流电、交流电、直流电机、整流器等基本知识。
第7.3.9条 开始工作前,打开通风设备,将酸蒸汽及时排出户外。
第7.3.10条 在配制电解液时,应将浓硫酸徐徐倒入蒸馏水中,并用玻璃棒搅匀,禁止将水倒入酸中或酸倒得过急发生沸腾,溅起烧伤眼睛、皮肤或衣服。
第7.3.11条 当发生硫酸溅入眼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清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第7.3.12条 工作场所禁止明火与吸烟,电气闸盒必须有防护罩。必要时加锁。
第7.3.13条 搬运蓄电池时,必须做到稳搬轻放,以防剧烈震动,落地伤人或损坏蓄电池。
第7.3.14条 从事铅作业人员应戴过溶式防铅或铅烟口罩,并定期更换或经常清洗所用的滤料。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及围裙,并应定期清洗、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或宿舍。饭前及下班后应洗手,用肥皂刷洗或用2%~3%醋酸先浸泡5分钟用肥皂刷清,禁止在车间内吸烟、用饭。
第7.3.15条 在汽车上拆卸蓄电池时,应先将搭铁线、联接线、电动机线依次拆下,最后拆去蓄电池的固定架。安装蓄电池时则与拆卸反序进行。防止蓄电池短路发生火花,烧坏导线和蓄电池,甚至发生爆炸。
第7.3.16条 从车上拆下蓄电地进行小修时,应将蓄电池洗净、擦干,然后将塞盖打开,静放30~40min,再进行工作,工作时应戴手套。
第7 .3.17条 按原车规定安装蓄电池联线时,若产生小火花,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重新连接,以免烧毁线路或着火。
第7.3.18条 用高率放电器检查行驶车辆上的蓄电池,必须先将蓄电池塞盖打开,静止30~40min后,才能进行检查,以免在检查时产生火花,防止蓄电池爆炸。
第7.3.19条 拆卸发电机、电动机时,应先切断电源总开关,或将蓄电池的搭铁线从桩头拆开放好,以免工作时发生电源短路带来不良后果。
第7.3.20条 在车上拆装启动电动机时,精力应集中,按操作方法,轻拿轻放,体弱力小者不得强行操作,以免电动机落下伤人。
第7.3.21条 检查车辆电路时,遇有油污和容易着火的部位,应用试灯或电表检查,不得用打火的方法进行检查,以免发生火灾。
第7.3.22条 修理和调整带有高压的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进行工作,以免触电。
第7.3.23条 安装线路应按本车规定进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要紧密牢固,用胶布包或套上塑料管。
第7.3.24条 在试验台上试验发电机,电动机时,应紧固夹牢,没有防护装置的应装上,以防试验时松脱,甩动机件,伤害人员。
第7.3.25条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勿使蓄电池长期有电,以防损坏。
第7.3.26条 整理好工器具、材料,整齐地放回工具箱。
第7.3.27条 将工作场所打扫干净。
第7.3.28条 对小型机械设备,进行维护。
以上内容由电气维护技师孙积军友情提供。特此表示感谢!
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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