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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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2:59
法律上,对于怀孕和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职工是予以了特别保护的,女性职工一旦怀孕即不得随意辞退,哪怕合同到期了也不能辞退,必须等到哺乳期满以后才可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因为处于怀孕或哺乳状态的女职工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去找工作十分困难,法律必须确保他们怀孕和哺乳期间得到妥善照顾。但是,近日一则“女子赴美国产子后,在哺乳期内被开除”的新闻,却有了不一样的结果,*支持了公司的开除决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人事争议,比如违规开除、不交社保、克扣工资等,一定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后,劳动者或者公司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起诉。
本案争议焦点就两个:公司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李女士赔偿金?移动公司提出,李女士以虚假的医疗证明材料请假,请假无效,属于旷工,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公司提交了相关规章制度:李女士则提出,自己当时已经出现了先万亿流产的迹象,所以才提前赴美待产,虽然自己的确使用了虚假材料,但是请假理由是真实的,公司已经同意了自己的请假,自己不属于旷工。
对于双方的辩护理由,*提出了3点意见:李女士以虚*明文件请休假,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李女士的“请假”行为看似遵守移动无锡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请假流程,但其以“委托就诊”获得的“医疗证明书”以虚假的外部形式影响了用人单位对病假的真实性的判断,并致使移动无锡分公司在形式真实而实为虚伪的“医疗证明书”的蒙蔽下做出了“违心”的准假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诚实信用是我国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作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诚实告知是最起码的职业操守。鉴于李女士并未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已经失去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用人单位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兼顾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国家利益。
在新冠疫情爆发,各地、各单位均需要了解、上报职工的行踪轨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李女士不仅继续隐瞒其在美国待产的事实,还继续以“委托就诊”获得的“医疗证明书”向移动无锡分公司申请病假,其行为主观过错明显。
李女士自述其“有先万亿流产的情况”,可能“流产”“早产”,但令人疑惑的是,该种情况下,李女士仍愿意向航空公司作出“适合飞行承诺”乘坐飞机前往美国待产?只能说明,李女士的身体状况并非严重到完全不能工作的程度。最终*驳回了李女士的起诉,后李女士提起了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像本案中李女士隐瞒个人行程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近期已经有多起故意隐瞒行程然后被行政拘留,甚至被刑事拘留的案例,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女职工入职后即怀孕,然后躺平等着休产假”,这种新闻总是能引起网友的关注,因为这对于公司来说其实不公平,但公司想开除他们好像也没办法。本案告诉我们,并不是没办法,如果怀孕的女职工存在违背诚实守信行为的,比如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都可以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2:59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发布的一起案例中,无锡的一位女子在疫情爆发前飞往境外待产,瞒报行程遭辞退的案例引发关注。
某通信公司女职工李某,在怀孕35周后,乘坐飞机去境外待产。其母亲到无锡某医院以李某名义挂号并要求医生出具医疗建议书,通过李某同事交给公司并提出病假申请,未告知出境待产。新冠疫情爆发,公司因防疫要求排查人员流动情况,李某继续隐瞒她的行踪。李某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公司发现其瞒报信息,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提起上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认为,李某在防疫期间多次填报虚假信息并提供虚假病假单,不仅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而且导致某通信公司防疫统计出现重大错误,违反了国家防疫*要求,对防疫安全造成隐患,通信公司有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官 李正晖表示:“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作出虚假信息的申报是没有效力的,如果说达到一定的天数,构成《劳动合同法》上的解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沈同仙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均应予以遵循。
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的假期申请,经查实后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人在国外却提供国内医院病假单、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如实告知其行程的行为,不仅有违公司的劳动纪律,也有违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诚信要求。公司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有理有据。
本案判决,不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适当,且在个案中嵌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判断,说理细致透彻,发挥了审判活动对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追求的教育、引领和规范作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00
女子疫情前飞境外待产瞒报遭辞退,上诉被驳回: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披露的一个案件引发了热议。江苏无锡,女子在一家通信公司上班,疫情来临前怀孕,在没有通知单位的情况下私自飞往外国*生子。随后女子的母亲以她的名义持本地医院挂号单及医疗建议书到单位请假,公司批准了假期。女子休完产假后回公司上班,公司发现其瞒报信息,便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女子不服提起上诉。
一,故意瞒着单位,偷偷抛弃国外生孩子。在哪里生孩子是公民的自由,她为什么要瞒着单位呢?有理由相信,她的工作比较特殊,单位对员工的要求可能比较严格,不提倡甚至禁止员工家属取得外国籍。通讯公司这个名字,就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二,她在外国生完孩子回国后,依然采取了保密的措施,宁可违反防疫规定也不愿意透露实情,这说明女子有“苦衷”。这个苦衷是什么呢?除了第一条提到的那一点,还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双重国籍”。
三,先是偷偷跑到国外生孩子,然后偷偷回国,刻意隐去这一经历,为了个人目的不惜牺牲整个公司以及城市的群众生活,说她是精致利己主义者有点太轻了。
这种人比比皆是,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有大量家属实名举报家属的新闻诞生,就足够说明越来越多的人正在朝着极端方向发展。不网暴,也不要乱给人扣帽子,平静下来想一想,这种人越来越多不是没有原因的,问题可能不是出在个人身上,而是出在大的方针上面。也就是说,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口口声声说着热爱这片土地,却不惜余力把自己的后代送去国外,说明国外的户口更吃香。没有具体表现,是全方位吃香,从教育资源到生存资源,从可选择权到生存压力,多一条路多一个选择。
有网友好奇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孩子选择了外国籍,就自动放弃中国人身份,也就是说孩子拥有了外国籍,就不能再享受中国身份的权益了。疫情期间出现太多情况了,不少人都为了各自的利益影响他人,有人希望躺平,等到了真影响到自己的时候,又会选择起来抗争,这便是复杂的人性。对于这类自私自利的人,一律应当以法律惩戒才是。
在江苏无锡,一位通讯公司员工李某被公司直接开除,原因是因为她在疫情前飞去境外待产,直到孩子生下后才回国,公司得知真实情况后,过段将其处理,这对于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来说,是一次极大的反面教材。这样的方式真的很合适?
这位医生开具的“医疗建议书”顺利地帮助李某拿到请假条。这里需要关注到一个问题李某的待产日期并没有到来的,如此着急地想要请假条,是因为那时2019年临近武汉疫情爆发,为了能够顺利出镜产子,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在李某待产期间,母亲一直以相同的方式延后假期,在相熟的医生的帮助下,李某一直在境外医院中待产。直到顺利产子,李某认为一切天衣无缝,回到公司打算继续上班。
让她意外的是公司对她隐瞒在境外医院产子的经历调查出来,李某飞往境外时并没有疫情发生,在疫情爆发后,李某也趁着空隙回到家中,得知公司将其开除,认为公司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条例,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李某表示在境外逗留期间,并不了解疫情的进展,不存在公司提供故意隐瞒的借口,她始终认为是通讯公司以莫须有的动作将其开除。
在法庭上,李某提出三点疑问怀疑公司开除的原因。去美国待产是个人自由,公司不应该以这个问题提出瞒报和不诚信的质疑,健康信息和行踪都是她的个人隐私。她提前申请“待产假期”,是医生根据身体健康来出示医疗建议书,认为*并没有强制要求出具医疗建议书需要本人在场,也没有规定不允许相关家属代开医疗证明的规定。这样的三个理由成为李某起诉公司赔偿的重要根据,听起来有理有据,可是在公司提供的证据下就有点单薄了。
根据通讯公司的《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规定,未经组织批准,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12个月内纍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依据以上的几点,公司对李某作出开除决定。*认为李某提供的医疗证明是以虚假的外部信息影响用人单位对病假的真实性误判,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信任基础最后,*支持了通讯公司开除李某的处罚决定,李某虽然再次上诉,但仍然不被二审*支持。
这个案件也给了很多自私自利的人一个警告,公司的规定是被法律认可的,身为员工应该配合提供个人行程证明,不可以有侥幸的心理。疫情三年,防控期间李某这类人并不少见,他们为了一己之私影响他人,最后都会受到法律的惩戒,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重视,切勿以身试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00
女子疫情前飞到境外生小孩,休完产假去上班被公司开除!女子不服,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却判决公司胜诉!近日,江苏高院发布了这起案例,网友纷纷认为*的判决大快人心!
事情要从2019年的年底说起,李某是某通信公司女的职工,当时她怀孕35周,瞒着公司偷偷跑去境外生孩子。为了骗过公司的领导,李某让自己的母亲跑到无锡一家医院以自己的名义挂号,让医生给自己出具了一份假的医 疗建议书,然后托同事交给公司,申请了到了病假。
2020年1月,当时疫情形势严峻,根据防疫要求,公司规定员工非必要不出境,但此时的李某早在境外。后来公司需要排查人员的流动情况,李某依然向公司谎报了自己的行踪!2020年7月,李某的产假结束,她从境外回到公司去上班,公司调查发现她多次填报虚假信息隐瞒出境的事实,于是公司以李某违法公司规定,将李某开除。后来李某申请仲裁得不到支持,然后提起了诉讼!
一般劳动法规定,公司不得开除产假期间的员工,为什么*会驳回李某的诉讼要求呢?李某谎报行程,通过虚假病例申请病假,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遵循。
防疫期间,李某没有配合公司报告自己真实的行踪,多次多次填报虚假信息,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则制度,还违反了国家的防疫*,导致某通信公司在统计防疫情况时出现重大错误,万一造成传播,后果不堪设想,存在很大的隐患!
公司颁布的防疫制度,等同于公司的制度,员工不遵守公司发布的防疫制度,视为违反公司的规则制度。综上,*认为,通信公司有权解除和李某的劳动合同,因此李某败诉!疫情之下,人人都要遵守防疫规则,不诚实就要付出代价,*的判决告诉人们,诚信不是说说而已!当然,这件事情没有医生的帮忙,这个事也成不了,所以对医生虚开诊断证明也要给以严厉打击!
劳动法不仅保护员工,还保护公司,双方是平等的雇佣关系,李某弄虚作假,违反公司制度和防疫制度被开除,属实不冤!通信公司有明确要求,员工出境是需要向单位报备审批的,但李某不仅没报,还隐瞒行程,自己觉得天衣无缝,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所以,她被开除也是活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01
江苏女子疫情前飞美国待产,产假后回国上班被开除,起诉至*,最后*支持公司的处理结果,而且并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女子就算上诉也没有改变*的判决,仍然维持原判。
这名女子怀孕后向公司请假,说要回家待产,但是她并没有留在国内,反而是去了美国待产,而对于这种情况也并没有事先通知公司,不仅如此,她还开了虚假病假条的申请,在国内医院挂号,以这种方式欺骗公司。
几个月后女子回国,继续去公司上班,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被开除了。女子觉得非常不服气,认为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能开除怀孕生产的女性职工。所以女子将这一事件告知了法庭,并且要求公司赔偿自己违约金。
*在审理过程中才发现女子的病假条申请都是虚假的,她隐瞒公司自己去国外待产,并且使得公司的防疫*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所以*的审理结果是支持公司做出的开除决定,并且公司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违约赔偿金,因为首先是这个女子犯错在现,她用虚假的理由欺骗公司,并且也违反了我国防疫的相关规定。
女子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也是不服,于是提出上诉,可是二审判决依然维持原判。对这样的结果真的是大快人心,我觉得这个女子真的是自作自受。生个孩子,难道在国内还不行吗?跑到国外去就算了,还隐瞒公司欺骗公司,如果发生危害,后果那么将不堪设想。
所以我觉得公司对女子做出开除的决定,完全是正确的,而这个女子真的是咎由自取。不仅如此,女子这样的做法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应该追究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