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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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13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追问因为我还在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是第二个月,还有一个月没使用完,单位说因为我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还要辞退我,有什么具体流程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吗追答试用期是得不到补偿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为了了解,确定 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意愿 而约定的考察期间。也就是说,如果还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试用期没有过也就证明你不太适合他们的工作岗位,任何单位招进来的员工肯定要适应工作需求,否则招进来有什么意义,试用期也算是对用人单位的权益的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13
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但不超过12个月。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为好。如果协商不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问因为我还在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是第二个月,还有一个月没使用完,单位说因为我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还要辞退我,有什么具体流程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吗追答试用期没完·还不能算公司正式员工·不能得到公司的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14
被辞退,公司要给你赔偿,按你在公司的时间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以此类推追问因为我还在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是第二个月,还有一个月没使用完,单位说因为我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还要辞退我,有什么具体流程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吗追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必须能举证证实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假如劳动者被证实真的不符合,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如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如有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15
如果是单位辞退的话,根据你在单位上班期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追问因为我还在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是第二个月,还有一个月没使用完,单位说因为我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还要辞退我,有什么具体流程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吗追答 白玲12已经很详细的回答你了,请仔细看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你这样的得不到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