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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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4:27
问:近日,我公司与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签订了一份项目监理合同。该项目建设投资金额30亿元,合同规定监理费为1500万元。请问,我公司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如何贴花?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印花税规定的“技术合同”,无需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