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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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8: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人,可以设副*。监事会*和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8:44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8:45
《公司法》第111条规定,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8:45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提前十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