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比例公积金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7: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14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是社会财富二次分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应该成为某些特殊行业不合理收入的避风港。 【拓展资料】
公积金缴存比例各地有非常大的差异。比如上海是企业与员工各7%,北京是以前是12%,今年改为5%到12%由公司自定;原来广州是5%到20%,由公司自定,今年是5%到12%;天津去年是5%到15%由公司自定。出现这样的差异是因为公积金条例中只规定了缴存比例的下限不得低于5%,没有规定上限。
据我所知,很多大的国营单位一直以来公积金按非常高的比例缴存,是作为福利存在的。而福利具有刚性,一旦高了,企业很难自己把它调低,哪怕企业这几年日子不好过了,自己调低也会有对员工情绪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国家出台一个统一的短期的上限比例,也有为这样的企业解套的意思。首先,银行是分很多种的,国有商业制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的待遇区别是很大的。其次,职工和领导的区别也是很大的,所以一句笼统的“银行员工”就和“你们公务员”一样,是不客观的 。
现在,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有一个非常严格的规定,就是“限高保低”,各个地方住房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当地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制定一个缴存上限和下限。这个规定是出于社会公平的考虑,防止利用住房公积金逃避缴交个人所得税,同时也保障了普通职工的基本利益,防止企业主缴交过低的金额。前几年曝出的山东联通公司人平月缴额过万的情况,就是该公司领导为了降低个人的含税级距缴交了超高的住房公积金,这明显是不公平的。因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00-5000元,倒推月收入为12500元-20800元,这个收入对于大部分企业的中高层干部应该是合理的,同时,超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部分的缴存额应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一措施也能够体现一定的社会公平。
就我所在城市的情况,处于第一集团的单位有供电公司正式工、烟草公司正式工、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式工、个别国有银行正式工等;第二集团有移动、联通公司正式工、大部分国有银行正式工、城商行正式工、省直管单位(*、*、工商局、两税等)、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正式工等;第三集团有电信公司正式工、农商行(信用社)、邮储银行、邮政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效益一般的国有企业和一些国企外包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