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公房借给同事用一直没问年间久远他将房退给单位我能问其归还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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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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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5:13
这是不合理的。
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是你爷爷的公司。您爷爷就该房屋的使用与其单位形成了公房租赁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现在,该房屋的承租人已经变更为您父亲,那么您父亲就已经是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无论您父亲是不是该单位的职工,您父亲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同时,需要注意到的是,公房租赁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住房福利的性质,由此,您爷爷单位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在该房屋拆迁时,您父亲作为承租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利益。具体如何补偿,您可以向您父亲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扩展资料:
据报道,6位老人居住的15平方米小屋,是一套39.5平方米公房的一个房间。2012年,王大爷用拆迁款买下了这套公房的使用权,之后将最大一个房间转租给6个贫困老人,一个床铺仅收150元租金。
重庆渝中区房管局认为,王大爷违反租约证约定,转租行为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遂发起诉讼欲收回房屋。12月25日,该案开庭未当庭宣判。
房管局收回房屋,从法律上讲无可厚非。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如擅自转租住房,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退回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王大爷将一间房转租给6位贫困老人,老人们在狭窄的空间里扎堆儿居住,不只居住环境不好,也确实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从此前的媒体报道也可看出,这些老人们不只在这里住宿,也在这里做饭吃饭、存放杂物等等,一旦因为抽烟等发生火灾等问题,会很麻烦。
然而,麻烦归麻烦,对于这些寄身于此多年的老人们而言,这个每月只需要花费150元的住处,至少可以让他们生活在屋顶之下,免于风餐露宿。
租金不高,那是因为他们的收入同样不高,两个“棒棒儿”,两个“荒儿”,两个“糖葫芦”……六个人均是所谓的“低端人士”,能够有这样一个“有窗户”的住处,已经是心满意足了。如果房管局真把房子收回,则这些老人又将去往何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5:13
我觉得这个房必须退还给单位,毕竟它是单位的集体财产,不可能归私人所有,所以说不能退还给你的,这是属于单位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5:14
单位的攻防借给同事用,一直没问年轻球员,他将房退给单位。如果当时是分离你的,你是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5:14
单位房借给同事,一直没有为时间长的话,他将房退给单位,我觉得这个房子是你爹用的,以后房子还是你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5:15
同事已经将房屋退还给了单位,那么你向同事索取也没有办法,只能协商看看能否再还给你